首页 > 企业新闻 > 企业要闻
中国五冶川沪两地举办“营改增”专项税务培训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
+ . -

培训现场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要求,建筑业及销售不动产业将于2015年底前纳入“营改增”范围。为了积极应对建筑业“营改增”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带来的重大挑战,实现企业在税改中平稳过渡和顺利转轨,2014年12月11日下午,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中冶集财【2014】62号文件通知要求,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川沪两地开展“营改增”专项税务培训。川沪两地部分公司领导,四川地区及上海地区机关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主管,各二级公司市场部、经采部、财务部主管参加了培训。 
    此次专题培训特邀请到中税建筑事业部刘红政经理在上海会场主讲, 刘红政从我国增值税改革背景、目标和进程开始,以大量的实例对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主要区别、“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建筑业可借鉴的已有营改增行业的增值税基本政策进行分析,同时,他还对应对措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方法和工作思路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通过这些政策的解读,大家对营改增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同时表示,将会
充分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努力消除或减小“营改增”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严君/文 廖安秀/图)

 

copyright ©2022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0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2375号 | 沪ICP备05031176号-3 | 工信部备案查询地址
微信公众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