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由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市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1#、2#、4#楼,顺利通过了由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并由厦门市质监站、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参加的主体结构验收。
验收工作以听取汇报、检查工程资料、现场实体检查等形式进行,历时1天。首先由项目总监工程师主持召开验收会议,各方听取了项目部关于建设过程中原材料的使用、施工情况、质量保证措施、自评结果等方面的汇报,然后查阅施工过程资料,最后到施工现场对主体结构进行验收。经验收,各方一致认为公司厦门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施工规范,过程控制良好,数据完整,质量合格,程序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该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东海科技创新园内,由1#楼、2#楼、4#楼组成。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包括结构、建筑、水暖电气、室外管网、道路、围墙等工程;合同金额1.67亿,合同工期480日历天。(张获莹)